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条件
1、文明班级
(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班、团活动制度化。班、团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班集体凝聚力强,学生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全班同学积极上进、爱国爱校,对任何不利安定团结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3)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迟到、早退、旷课现象少。全班大多数同学学习成绩优良。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无违纪处分学生;
(5)尊敬师长,自觉服从教育、管理。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班级所谓宿舍的卫生情况良好。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6)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种活动。
2、文明寝室
(1)寝室成员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积极要求进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德育考核良好以上,其中优秀不少于20%;
(2)寝室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努力,成绩优良,无人因学习原因退学或学业警示,体育成绩合格。
(3)寝室成员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寝室内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无不文明行为,寝室成员无违纪处分;寝室长作用发挥好,相互之间团结友爱,关系融洽,凝聚力强。
(4)寝室日常量化考核和学校检查结果排名位居前列。
3、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院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同学,尊师爱校,德育考核成绩优秀。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学风严谨,成绩优良,学年学分绩点综合在班级前5名之内,所学课程无考试不及格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创新活动,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的要求,体育成绩良好。
4、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同学,尊师爱校,德育考核成绩优秀;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积极组织,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有原则性,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同学中有威信,在自己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一定成绩,所在集体有较强的凝聚力和荣誉感;
(3)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学年学分绩点总和在全班前15名之内,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前20名之内,所学课程无考试不及格;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的要求,体育成绩良好;
(5)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资格:担任班级班委、团支部委员,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团学联)、社团管理中心副部长以上职务且任期满一学期者。
二、评比比列、评比程序
1.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学年评比一次;
2.文明班级的评比比例为学院班级总数的15%,由学院按评比条件推荐;
3.文明寝室的评比比例为学院宿舍总数的30%,由学院在班级初评的基础上推荐;
4.三好学生的评比比例为学院学生总数的4%,由学院在班级初评的基础上推荐;
5优秀学生干部分为班级和院系级两个级别,其比例分别为学院符合参评资格的学生干部总数的7%、3%,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名(人数超过40人的班级每班3名),由各班班级推荐;院系级学生干部每专业每年级2名,由本人申请后经校区学工办同意后推荐; 6.学院、团委于每年9月15日前将上一学年学生先进推荐结果报学工办。学工办将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后,报成教学院总院办公会议审批。 |